酒桌上起冲突!菏泽一男子因一个过肩摔获刑7个月

2021-02-26       巨野房产网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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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郓城县男子姚某与工友一起聚餐中,
与人发生口角,
趁着酒劲一个过肩摔将陈某摔倒在地上,
造成陈某左侧锁骨骨折,
经鉴定已构成轻伤。
近日,
此案件公诉至郓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缓刑一年。
 
事件回顾
 
2020年11月20日,
姚某下班后
邀请三名工友一起到郓城某餐馆聚餐。
期间,
姚某发现表弟刘某正在邻桌与他人喝酒。
于是姚某邀请刘某到自己所在酒桌上喝酒,
刘某便前来与姚某坐在一起。
两人沉浸在喜悦中,拉家常、相互敬酒,
往来间时间有些长了。
引发原本与刘某
在一酒桌上喝酒的朋友陈某不满,
趁着酒劲陈某在酒桌上骂骂咧咧,
指责姚某不懂事,影响他们喝酒。
陈某的行为让姚某很是恼火,
一怒之下,
姚某一把扯住陈某的衣服,
不等陈某反应过来,
一个过肩摔将陈某摔倒在地。
餐馆的地面经过硬化,
故过肩摔造成陈某左侧锁骨骨折,
经鉴定已构成轻伤。
 
此案被公诉至郓城县人民法院后,
承办法官边晓兵询问姚某时,
他认为事情因陈某出言不逊,
自己才会动手教训他,
并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经过边晓兵的耐心教导,
姚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对案件认罪认罚,
并请求法院给自己留出时间
向陈某进行损害赔偿及道歉。
 
近日,
郓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鉴于姚某积极赔偿了陈某的经济损失
并获得其谅解,
法院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与此同时,
鉴于姚某确有悔罪表现,
结合郓城县司法局
对其适用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结果,
对其宣告缓刑一年。
 
来源:牡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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