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一乡镇发布宅基地明白纸!!

2020-12-02       巨野房产网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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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镇“一户一宅”暨农村
宅基地有偿使用明白纸
 
一、根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每处不得超过200㎡,镇驻地及城乡结合部每处不得超过166㎡。
二、村民“户”的认定:
1、户籍在本村且年满20周岁。
2、已婚且已分家单独生活或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3、户籍在本村,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一处宅基地。
三、超占宅基地应当缴纳有偿使用费,起征面积为200㎡,实行阶梯式计费:
1、超出面积不足200㎡部分按每年2元/㎡计费。
2、超出面积大于等于200㎡部分按每年5元/㎡计费。
3、一户多宅的。其中一宅超法定面积的,超过部分与多宅部分累计按照阶梯式计费;一宅未超法定面积的,多宅部分扣除一宅不足面积部分,剩余面积按照阶梯式计费。
4、经营性用地、占有使用宅基地和承包地以外的空闲地、坑塘等,按实际占地面积每年2元/㎡收费。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1.一户一宅,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
2.一户多宅,超出规定面积部分。
3.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受赠房屋或其他方式合法使用的宅基地。
4.符合分户条件而未分户的,两代或两代以上共同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超出法定应分配宅基地面积部分。
5.原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故(升学、入伍、工作等)已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在原籍拥有宅基地的,参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意见执行。
6.经营性用地、占有使用宅基地和承包地以外的空闲地、坑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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