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公告
经查明,巨野县恒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30家企业(详见企业名单),于2017、2018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330家公司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也无法联系到上述330家公司的相关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巨野县税务局出具的证明中,证明上述330家公司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进行纳税申报,在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中,证明上述330家公司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我局于2020年3月27日,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巨野县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提示上述330家公司在规定期间内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或办理注销登记,但上述330家公司至今未办理上述申请手续。
上述330家公司的上述行为属《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330家公司直接送达无果的情况下,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6月20日通过邮政快递向上述330家公司邮寄了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告知书,由于无法联系到受送达人,邮件被退回。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第之规定,我局将以本公告予以送达,送达期间60天。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日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公告之日起60日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30-8219983
附件:巨野县恒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30家企业名单.xls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