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即日起,菏泽市鄄城县、东明县、成武县、巨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辖区内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非机动车与行人闯红灯
究竟有多么令人讨厌
数据来说话
在此
菏泽交警为广大群众
划重点!!!
只要你上路通行
你就需要遵守交通法规
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你违法的理由

巨野县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指示要求,我县交警大队将立即在城区集中开展严厉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动,依法严厉处罚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行人、非机动车,应在规定道路上通行,不得并行、抢行、斜行,不得拦头猛拐;“三小”车辆不得无牌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须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得违法乱停乱放。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依法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依法行路驾车,珍爱生命安全,远离交通事故。
巨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宣
